高庭法官拿督杨惠婵以振林山国会议员林吉祥成功指证答辩人所刊登的报导涉及诽谤,裁决林吉祥胜诉。
高庭谕令答辩人前锋报需要赔偿25万令吉的同时,也须负责2万5000令吉堂费。
林吉祥于2013年9月27日,针对前锋报于8月18日刊登一则题为“吉祥操纵中委会?”的文章,起诉该报诽谤。《前锋报》被列为此案唯一答辩人。
诉状指出,《前锋报》这篇文章引述真假不明的“陈奥吉斯特牧师”,所撰写的书籍,指控林吉祥经常干涉区会在党选中投票的决定。
林吉祥在诉状中表示,有关文章描绘他是不道德及不适合担任领袖,而且还滥用党章,确保在党选中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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