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警数据显示,从2000年至今年11月为止,外籍驾驶人士在我国共拖欠了91万1288张交通罚单,迄今迟迟未缴还。同时,涉及外籍人士的交通逮捕令,也多达8万2745张。
全国交警主任拿督弗亚今日召开记者会透露,我国毗邻的国家包括新加坡、泰国、印尼及汶莱,其中就以新加坡籍驾驶者所拖欠的罚单数量最多,即35万9569张。
其次为汶莱(6万7416张)、泰国(2万3526张)及印尼(3193张)。为了对付冥顽不灵的外籍驾驶者,大马警方将驻守在边境地区,以取缔拥有交通罚单及逮捕令的外籍驾驶者。
同时,警方也计划在往后与移民局合作,外籍驾驶者在我国违反交通规则后,必须在还清罚款后,才被允许出入境。不过,这一切仍有待相关单位进一步研讨及拟定。
需大马公民保释
无论如何,弗亚强调,大马法律阐明,警方有权逮捕接获交通逮捕令的外籍人士。一旦落网,他们会被带返警局,届时他们需要一名大马公民作担保人,才能被保释外出;不过,他们必须在隔日上庭,并缴还罚款。
“从2003年至2013年之间,警方所记录的交通逮捕令数据高达178万8020张,其中涉及外国驾驶者的逮捕令,就占了8万2745张。当中又以印尼占最多数,达6575张,其次为新加坡(4621张)、泰国(1360张)及汶莱(398张)。”
此外,对于此次警方突然召开记者会,向外籍人士追讨交通罚单的做法,弗亚否认警方是在为政府“收帐”。他强调,警方只是依据法律行事,追讨拖欠罚单的举措,是为了提醒驾驶人士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或许外国拥有不同的交通法令,但当外国人士在我国驾驶时,必须遵守大马的交通规则。”
弗亚也借此机会呼吁外籍驾驶者,在警方采取行动之前,迅速偿还所拖欠的交通罚单。外籍人士可浏览www.myeg.com.my或www.rilek.com.my,以信用卡缴还罚款。
“或者,他们可前往大马各警区总部、邮政局、特定陆路交通局,或使用马银行提款机,缴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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