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裁决诗巫饼业和面包业公会(SCBA)属下24家涉及统一涨价的面包店中,有15家抵触竞争法令第4(2)(a)条文,其中14家被罚款24万7730令吉。
上述14家面包店是芳香(诗巫)饼家、Wong Kieng Seng、New Chuo An Bakery(新珠安面包店)、锺氏面包店(Chung's Bakery)、Sweetie Bakery、Seng Kee Bakery、统一面包私人有限公司(To Eat Bakery私人有限公司)、南美面包店(Nam Mee Bakery)、联友面包店(Lian Yu Bakery Cake Stor)、ABC Cake House、华利面包屋(Farley Bakery)、Wonderful Bakery、群芳面包(Kung Fung Food Industries)和Yon gLin Yin。
此外,另一家抵触竞争法令的面包店Yong Kong Chuo虽然触法,但竞争委员会考量到该面包店在触法期间在总成交金额不大,所以决定不对该店开罚。
统一涨价缩小竞争
该委员会也裁决另外9家面包店没有抵触竞争法令第4(2)(a)条文,因此没有对它们开罚。
该委员会首席执行员莫哈末卡立阿都沙曼博士今日发文告称,在决定罚款额方面,该会考量了触法的严重性,触法的持续时间,以及触法期间的营业额。
去年9月30日,竞争委员会对诗巫饼业和面包业公会属下24家面包店作出开罚43万9000令吉的拟议决定,只有11家面包店表达要在委员会面前进行口头陈述的意愿。
“上述24家面包店向委员会提交了书面陈述,其中11家希望在委员会面前进行口头陈述。”
诗巫饼业与面包业公会会员在2013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会员大会上通过,诗巫的饼类、白包类、面包类价格将在12月1日起,各调涨10至15%。
莫哈末卡立指出,大小面包店统一涨价的协议将缩小或消除了竞争,让个别面包店没有机会评估自己的运营成本,也无法自行决定成本传递效应及合理的价格上涨。面包店应决定是由自己或消费者来承担价格的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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