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联邦法院今日发出准令,以聆审内政部和政府对马来文版禁书一案提出的上诉申请。
以联邦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为首的三司,允许内政部长、副内政部长和政府提出上诉准令的申请。
内政部和政府是针对在2013年9月5日,高庭裁决在针对出版社ZI出版私人有限公司进行司法审查后,解禁这本名为《阿拉、自由和爱》的书的判决再次提出上诉。在去年1月13日,内政部和政府已经在上诉庭提出上诉,惟当时上诉庭指该书英文版已经正式出售,却把马来文版列为禁书,不合理为由,判决他们败诉,即不能把这本具争议性的书列为禁书。
阿里芬允许内政部和政府在联邦法院厘清一个法律问题后提出上诉,即在英文版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同时,马来文版书是否能在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下被禁止出版。
这本《阿拉、自由和爱》是由加拿大作家伊尔莎曼吉所著,内容针对伊斯兰信仰提出新思考,并鼓励穆斯林在伊斯兰教义和自由间寻找平衡点,因此被认为与伊斯兰教义冲突。
《阿拉、自由和爱》英文版在2011年就已经在大马书市流传,在2012年由ZI出版私人有限公司翻译成马来文版并出版,却在同年5月23日,联邦直辖区宗教局进行扫荡活动时,被指为禁书并充公。
但当时的内政部长拿督斯里希山幕丁在6月14日才援引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正式把该书列为禁书,因此引起许多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