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高庭今日批准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要求,删除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的2段有关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诽谤案的附加宣誓书。
承审此案的法官拿督罗斯兰阿布峇卡在阅读该2段宣誓及潘俭伟的附加证宣誓书的证物以后,以该证词没有遵守2012年法庭条规,批准删除。
罗斯兰指出,该段宣誓及证物没有表明来自哪里及消息来源是来自谁,且没有表明为何潘俭伟需要该来源。法庭认为,该2段宣誓及证物是道听途说,并且需从潘俭伟的附加宣誓书中删除。
被删除的2段宣誓内容有关,大马公司委员会所得到有关1MDB网站资料以及在部落格、报章及网络上有关一马公司的课题。
另外,法庭也拒绝了纳吉要求删除“人民媒体”网主陈志光(第二被告)答辩书中的数段答辩的申请。
罗斯兰在做出该决定时表示,陈志光上载至人民媒体网站及优管含有诽谤意思的言论,并不是基于事实而是合理评论。
法庭也定于5月30日将此案过堂,以聆听潘俭伟要求纳吉撤销诉讼。
纳吉于2015年3月5日对潘俭伟及陈志光提出控诉,指潘俭伟于2014年11月13日在行动党筹款晚宴的致词上,对1MDB发表含有诽谤意思的言论。
他指出,该段含有诽谤含义的致词短片被陈志光上传至优管及人民媒体网站。
他说,该诽谤字眼已破坏了其名誉,因为致词的录影能够在网络及部落格上被身在世界各地的人观看且能够被网民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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