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在国会今日发生伊党伊刑法戏剧化的演变后,马华及民政党再度表达强烈,反对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所提呈的国会私人法案。
不过,这两党领袖在发表的文告中,都没有评论到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突然提出动议,把哈迪阿旺的伊刑法私人法案挪前的举措。
民政党全国主席拿督斯里马袖强重申,民政党坚持反对伊斯兰党今天再度向国会提呈私人法案以修订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管辖权)法令(355条文),因为有关修订是错误的,同时也已违反宪法。
他今日发表声明称,民政党也呼吁总检察署和相关机构阻止哈迪阿旺,同时也提醒伊斯兰党与联邦宪法一致,因为这关乎所有国民的利益。
违反联邦宪法
“民政党认为,这是一个通过避开现有宪法和司法精神,赋予伊斯兰法庭判决的绝对权力,以加速推行伊斯兰刑事法的尝试。这将导致出现双重法律,因为在相同的罪行下将会有两个不同的法律,而这也违反了联邦宪法的第8条文。”
而马华总秘书拿督斯里黄家泉则发表声明称,先贤以无比智慧在联邦宪法当中纳入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管辖权)法令(355条文),用意是为了确保穆斯林和非穆斯林能够在这片国土上和平相处。
“如果我们允许这项法令被更改,则无异于打开潘多拉盒子,也就是打开了一个危险的先例,而可能导致目前以联邦宪法为最高法典的现行法律系统遭到侵犯。”
黄家泉说,哈迪阿旺所提呈的355条文修订建议,即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是伊斯兰法与民事法分界线的关键所在。
他认为,联邦宪法的基本原则,自马来西亚独立以来就保障了大马这个多元族群国家的和平与稳定,他们绝不能让这些原则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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