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马华中委会议决,接受马华玻璃市州知知丁宜州议员许福光离席就是表示抗议的解释,惟基于许福光并没有清楚在玻璃市州议会清楚表达马华的立场,因此,马华将会给予许福光严厉警告,并希望所有马华国州议员以此为借鉴。
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廖中莱指出,根据许福光对马华中委会解释,他的离席是一种抗议行为,而马华中委会接受许福光的解释。
但他说,基于许福光没根据党的指示,在议会内外都没清楚表达党的立场,导致马华面对舆论的非议。“因此,中委会决定对他(许福光)作出严厉警告,作为惩戒。而有关警告将以书面发出。”
廖中莱今日主持马华中委会后,在记者会上如是指出。而马华知知丁宜州议员许福光因被指在玻璃市通过2016年(修正)伊斯兰行政法案时“弃权”一事,今日受召到马华中委会解释。
他说,许福光今日也向马华中委会表达,他对事件所引发的舆论感到意外。
廖中莱强调,马华一贯的立场是,未成年子女的宗教必须由父母双方的同意,而不是由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来做单方面的决定。他重申,马华的这个立场重未改变和动摇,并需要将这立场传达给华社。
他认为,最近中央政府在国会下议院提呈《1976年法律改革法令》修正案一读,以修正第88A(1)条文,即子女改教必须得到父母的同意,而不能随父母的其中一方改教。“这是马华多年来积极推动的法令修改,以解决因夫妻单方面对孩子进行改教所引起的争议。”
严厉谴责玻州政府
此外,廖中莱也说,马华严厉谴责玻璃市州政府通过允许父亲或母亲单方面就可为未成年子女改教的2016年(修正)伊斯兰法行政法案。他认为,玻璃市州政府此举明显已违反及破坏了中央政府一直所主张的原则,即孩子改教需获得父母双方的同意。
他也希望,一旦《1976年法律改革法令》修正案在国会获得通过,各州,例如玻璃市州所通过的2016年(修正)伊斯兰法行政法案会自动失效。
询及马华的州议员在反对国阵所提出的法案是否会面对来自国阵的压力时,廖中莱说,“马华的议员反对国阵的法案可能会面对处分,但我们也已经指示马华议员必须在议会内清楚表达马华的立场。”
应清楚表达抗议立场
他说,许福光的离席抗议,是有表达了马华的立场,惟更重要的是,他应该清楚地将马华的立场表达出来。
“作为马华议员,应该根据党的立场作出决定,而不只是根据国阵的立场。如果许福光因反对国阵提出的法案而受到处分,那么马华将会作为许福光的后盾。”
另一方面,廖中莱说,马华中委会今日也议决,反对由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所提呈的《2016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法案》动议,并指示马华法律局和华团及非政府组织商讨,以进一步拟出看法。
询及马华中委会是否有商讨大选的课题时,廖中莱仅回应,马华不时的都在备战大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