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劳勿斯强调,马来西亚司法绝对独立,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秉持独立自由,他们所做出的裁决不受任何干预,包括政治干预。
“针对司法独立一事,我可以向你们保证,我们非常独立,不受政治人物所干预,事实上,你可以问那些从大马律师公会受委出任的法官,例如(退休法官)拿督马永贵、拿督阿里夫尤索以及其他人,是否曾受到干预,例如被上头的人指示他们要做出怎样的裁决。”
他今天在马来西亚新闻学院所主办的“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午宴”上,如是回答记者的询问。
他说:“你们可以去问所有法官,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或上诉庭主席是否曾对告诉他们,‘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案件,你们必须这样裁决。’”
劳勿斯强调,身为司法机构之首,无论是他还是历任的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都告知所有法官必须遵循法律去做出决定,他们在做出裁决时绝对独立自由。
他指出,司法机构只是为法官制定他们工作文化,如须有效率地审理案件等,不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所做的一切决定,都是自由独立的。
“你们也可以问看法官,他们是否曾接获来自政府部门的指示。”
针对有民众认为我国司法机构偏袒执政党一事,他表示,法庭也曾做出对反对党有利及对不利于政府的裁决。
96%商业高厅案9月内审结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劳勿斯指出,目前我国的推事庭、地庭以及高庭的案件审结率达91至100%,其中,96%的商业高庭案件成功在所限定的9个月内审结,效率比新加坡更高。
“商业高庭管理法官告诉我,96%的案件成功在9个月的期限内审结,这是我国司法界历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是值得骄傲的成就。这项成就就连新加坡都不及,他们的期限是18个月,但我们不曾宣传自己。”
劳勿斯在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查基落实管理法官制度时,受委为商业高庭的管理法官,他指出,截至今年9月30日,我国商业高庭的待审案件仅有818宗,当中的717宗是今年登记的案件,72宗是2016年的案件,只有35宗是2016年之前的案件。
他今天在马来西亚新闻学院所主办的“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午宴”上发表演讲时指出,2008年开始推行司法改革计划时,商业高庭共累积了6490宗待审案件,到了2012年成功将之减少至58宗。
他强调,将秉承前敦查基自2008年起推行的司法改革计划,持续提升我国法庭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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