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民主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指出,我国很多生意人“被迫”行贿,皆是我国的现有机制造成。
她说,生意人普遍上认为,只有给予当权者一些好处,才会获得工程,这都是由于国家行政偏差所造成的。
因此,她促请政府在颁发工程合约时能够更透明和专业,这将有助于杜绝贪污。
郭素沁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参与《2018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修正)法案》辩论环节时,如是指出。
此外,郭素沁也指出,雪州非政府组织联盟主席拿督嘉玛尤诺斯是否指她滥用雪州乐龄慈善基金所作出的假指控,而在《2018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修正)法案》被提控?
她指出,《2018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修正)法案》其中一项修正条文,即任何人提供假资料,将会面临不超过10年监禁或不超过10万令吉的惩处。
她说,稍微“有脑”的人都知道,身为雪州前行政议员的她怎么可能用属于雪州政府的提款卡,在全雪州的提款机,提出总额200万令吉的款项?
她表示,她对于反贪会官员感到同情,他们花了很多时间去找证据,且数次传召她、助理级前助理去录供,就为了要调查她。
“这些指控就为了要将我的名字放上第三电视,或马来西亚前锋报或新海峡时报。但我不责怪反贪会官员,反而是同情他们。”
反贪污委员会于去年3月,到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位于旧古仔宏图园的服务中心,索取雪州乐龄慈善基金的文件,以跟进调查嘉玛此前举报郭素沁涉嫌滥用基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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