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国会通过朝野议员必须申报财产的动议,分析认为这是值得赞许和提高透明度的一步,不过能否有效达到肃贪的目的,还在于检查和监督机制,否则只流于形式。
时事政治分析员陈亚才指出,公职人员或政治人物申报财政在国际上存在已久,一般通称为“阳光法案”,而国会议员申报财政主要是便于追查收入来源,就像一次年度检查,能够看到在不同时期的收入上是否存在巨大变化。
他表示,希盟政府强制朝野议员申报财政,主要是避免滥用职权方便来积累财富,杜绝政坛上的贪污潜规则。
不过,陈亚才认为,申报财政只是第一步,能不能产生作用则在第二步,即监督和检查机制,比如反贪会是否会跟进调查,有关机构是否会检查等等。
“如果缺少执行,只流于表面形式,打击贪污的意义反而不大。”
陈亚才称,申报财政的做法也会形成一种舆论压力,不申报的议员就会被质疑,而资产公开后也会受到公众的舆论监督,像突然暴富,资产与收入不符都都将到议论,舆论压力会对政治人物形成非法律上的道德约束力。
对于反对党议员开腔表达反对,但在国会上表决动议时,却没有以实际行动反对,陈亚才说,希盟政府要求议员申报财产具有合理性,在普遍认知中也是应该的事情。
他称,若议员在表决时反对,那么就显得突兀,也可能受到质疑和追问。
“反对党主要是担心会不会成为对付手段,来打击政敌。”
民政党总秘书麦嘉强律师认为,朝野国会议员申报财产是应该称赞的好事,是大马走向干净政治的步骤。
他说,该动议扩大到妻子和儿女,已是进一步扩大防止不明财产转移的范围,很多时候贪污者将财产转移至近亲,以规避调查。
麦嘉强认为,大马接下来应该持续完善政治人物申报财政的立法,如果能够扩大到公务员,尤其是高阶层等级会更好。
他说,在执行过程中,政府应该一视同仁和公平对待朝野议员,勿因政治因素就有差别对待。
他称,申报财政动议到底有无力度,国会权利和自由委员会的态度非常关键。因为大马目前未有强制申报财产的法令,如果国会议员不服从,是在议会常规条文下,交由国会权利和自由委员会审理,因此该会有大权力或审理立场为何,都会有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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