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亚航集团首席执行员丹斯里东尼费南德斯细数大马航空委员会(航委会)七宗罪,痛批该委员会令大马航空业失败。
他说,航委会的弊端之一,是其官僚政策。
他指出,航委会理应是一个独立的机构 ,以管理与大马民航事务有关的经济与商业事务,但航委会无法公平与有效率地执行这项任务。
他直言,对于每年支付近3000万令吉,作为航委会营运经费的乘客而言,这是一项不必要的负担,因为航委会并未为他们谋取最佳利益。
他表示,航委会的成立,反而增加了乘客旅游时不必要的负担,包括向离境乘客征收每人1令吉的监管服务费,还有机场乘客服务费(PSC、俗称机场税)和航空离境税。
东尼费南德斯在社交媒体LinkedIn上撰文时,这样指出。
大马航空委员会是在2016年3月1日,随著2015年大马航空委员会法令生效后成立,该机构前身为大马民航局。
东尼指出,航委会实施的部分条件,包括航空公司需通知其他本地航空公司有关新航线的申请,是一项耗时且不必要的程序、限制每周三次提呈航线申请,以及推行为期6个月的“冷静期”以重新提呈遭拒绝的申请。
他说表示,虽然其他国家开放航空交通权,但航委会多次拒绝数项航线申请。“换言之,航委会拒绝了双边不限制的航线申请。这是一个不公平的做法。”
“在过去,只要有民航服务协议,交通部都会批准(航线申请)。而且确定航空公司最终是否有使用获批的交通权,绝非航委会的职责。”
他指出,航委会在2018年曾承诺会在机场营运者及航空公司之间,引入《服务等级协议》(SLAs),确保航空业的持续性增长和可持续性;惟时隔1年多依然只是空话。
他说,由于没有这项协议,大马机场一直利用其垄断的优势赚取超额利润,同时行使权力不断增加收费;而航空公司也无法解决如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的多项运营问题,包括频繁无计划地关闭机场跑道、机场设计不佳导致乘客需长途跋涉走到登机大门等。
缺乏对低成本模式理解
亚航集团首席执行员丹斯里东尼费南德斯表示,大马航空委会缺乏对低成本模式的理解,包括在2017年修改航空服务税时,废除了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征收较低机场税的特例。
“航委会将在今年10月宣布新机场税收费,貌似有意划等吉隆坡国际机场和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虽然费用尚未敲定,但新框架或否定内阁近期决定下调所有机场(除了吉隆坡国际机场)非东盟航班的机场税率。”
他说,廉价航空公司的平均增长率达16%,但航委会高级管理层中却有人对乘客对航空的选择出现转变感到抗拒。
他也认为,航委会的职责出现重叠,并可由其他现有机构来负责,比如针对航线审批等规管事务,可由交通部及大马民航管理局负责、贸消部可负责与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事务,以及航空相关的争议可透过仲裁或调节来解决,否则受影响的各方可诉诸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