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7日讯)从6月22日至7月2日期间,财政部通过大马皇家关税局向4316间公司,退还了12亿6400万令吉的消费税退款。
关税局总监拿督阿都拉迪夫表示,这笔退款是支付给那些符合索回退款条件的公司。
“对于尚未收到消费税退款的公司,可以通过已设定的几种方法检查。”
他今天在记者会上说,关税局希望在12月31日前完成消费税退款支付程序。
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在6月15日发文告承诺,财政部通过关税局,加快退还拖欠的消费税退款给纳税人,并在6月22日开始退还。
东姑扎夫鲁提到,财政部已同意关税局,根据2018年消费税(废除)法令以及某些标准,对特定公司采取“先付款后稽查”的方法。
阿都拉迪夫对此表示,上述措施与《国家经济复苏计划》(PENJANA)推出的经济复苏措施相符,旨在帮助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和行管令影响的中小企业。
他补充,尚未收到消费税退款的公司可以通过MyGST Taxpayer Access Point(TAP)查询退款状态,或者可以将索款资料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查询退款状态也可以通过致电关税局呼叫中心1-300-88-8500,或发送电邮至[email protected];或向邻近的内陆税收局分行的关税局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