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的砂校电供案今日续审,高庭承审法官驳回辩方提出禁止媒体采访罗斯玛前助理兼污点证人拿督里扎曼梳出庭供证的要求。
罗斯玛辩护律师团早前已多次抗议里扎曼梳的书面证词,并指后者的供词带有成见,足以诋毁罗斯玛的人格。
为此,罗斯玛辩护律师团向法官要求禁止媒体采访里扎曼梳出庭供证,以维护罗斯玛的声誉。
但法官承审法官莫哈末再尼今日驳回辩方的要求,表明法院不会限制记者报导里扎的供证过程。
他也表示,辩方有权在交叉盘问环节去质疑里扎曼梳的证词。
这名法官也指出,他必须公正审理此案,不会因为任何媒体报导会形成的公众观感而做出不公平的判决,因此他指示理查继续宣读长达46页的证词。
罗斯玛辩护律师加吉星是以避免里扎曼梳读出存有争议的证词被媒体报导,但需等到审讯下个阶段再处理问题,而媒体却早已广泛报导,无法收回这些这些具有争议性的供词为由,促请法院禁止媒体采访里扎曼梳的审讯。
他说,里扎的一些证词内容相等于对罗斯玛“人格谋杀”,法庭有必要先裁示证人的部分具有争议的供词是否能采纳为证。
前首相纳吉涉嫌在2017年1月指示教育部直接颁发总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电供工程给日拔控股有限公司,为位于砂拉越的369所乡区学校提供柴油、设立混合式太阳能电供系统及维修发电机。
在砂州学校太阳能供电案中,罗斯玛面临3项控状。
第一项控状是:罗斯玛被控在2016年3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太子广场底楼的Lygon Bistro,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取高达1亿8750万令吉,即总值12亿5000万令吉电供工程合约的15%贿款,以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向砂拉越396间学校提供太阳能供电合约的回酬。
第二项控状是:罗斯玛被控在2017年9月7日,在住家收取赛迪阿邦的150万令吉贿款,以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上述合约的回酬。
至于第三项控状则指:罗斯玛涉嫌在2016年12月20日,在布城第10区首相官邸收取赛迪阿邦的500万令吉贿款,以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有关合约的回酬。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