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一马发展公司前董事丹斯里依斯米依斯迈供称,登嘉楼苏丹米占再纳曾下令登嘉楼投资机构(TIA)取消发行50亿令吉债券,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仍积极推动该计划。
登嘉楼投资机构是一马发展公司前身,在2009年,该机构计划通过发行伊斯兰中期债券(IMTN)以筹集50亿令吉,用于与阿布扎比国营公司慕峇达拉在登嘉楼碧冬岛(Pulau Biding)展开联营项目。
依斯米依斯迈是一马发展公司贪污案第13名控方证人,他也是登嘉楼投资机构的前董事。
据《马来邮报》报导,依斯米依斯迈供证指出,登嘉楼投资机构自2009年3月就展开了各种努力,以推行发行债券的计划。
他说,他在2009年5月22日被传召到登嘉楼王宫觐见登嘉楼苏丹,当时登嘉楼投资机构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以及董事东姑拉希玛,即苏丹的姐姐也出席了会议。
他称,当时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表示更关心其子民的福祉,并希望推迟发行伊斯兰中期债券。
“我认为,这是殿下的意愿,殿下希望推迟(发行债券),就不应该受到质疑。”
他说,他和沙鲁随即签署了登嘉楼投资机构决议案,苏丹米占也签署了该决议案,并带走了该文件。
他续称,在2009年5月22日的决议案中,登嘉楼投资机构董事会同意暂停发行债券以筹集50亿令吉的计划,同时暂停了沙鲁和任何董事针对发行伊斯兰中期债券的任何权力,并让沙鲁通知该机构顾问。
他确认该决议案中,东姑拉希玛的名字下有一个签名,但他无法确认该签名是否属于拉希玛,因为在他签名之前,该签名就已经签上了。
他也指出,与苏丹米占殿下见面时,沙鲁并未针对伊斯兰中期债券一事发表任何言论,然而,在他们前往停车场的路上,沙鲁却表示,发行债券一事已经无法推迟。

“沙鲁告诉我:‘我们已经按下的按钮’。”
他说,当时沙鲁表示,他们已经指示发行债券的银行,即大马银行开始发行债券。
他称,他曾问过沙鲁为何没有提前提出此问题,或是通知他,以便他向苏丹米占解释。
因此他要求沙鲁解决此事,之后并没有联系任何人征求意见。
依斯米依斯迈供称指,沙鲁在同一天晚上邀请他到纳吉位于Langhak Duta的私邸中会面,并表示他会在晚上8点至8点30分抵达。不过,在他抵达时,沙鲁已经独自在客厅等候。
他说,纳吉在几分钟后下楼,而他向纳吉简单解释了较早前发生的事。
“纳吉的第一反应就是‘你为什么要签(决议案)?’,同时质疑我们为什么不要求苏丹给我们时间来思考此事。”
“我想对纳吉说的是,这是殿下的谕令,我们能做什么?我认为,纳吉的口气和反应证明他想要继续发行债券。”
“当时,我认为这已经超出我的管辖范围了。我已经见过殿下并执行其谕令,也与首相见过面了,所以我让他们自行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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