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马华总秘书拿督张盛闻指出,目前正在拟定的反跳槽法将“跳槽”的定义设定得非常广泛,因一名议员只要脱离了他的政党,都一律被当作是“跳槽”,不管他脱离政党的形式或原因是什么。
张盛闻称,换句话说,即使这名议员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被他的党开除出党,他也会被定义为跳槽,因而自动失去议员资格,他的选区被悬空,必须举行补选。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一个党的党魁看不顺眼党内任何拥有议员身份的党员,而运用党魁权力开除这名党员,就可以导致这名党员失去议员资格。”
张盛闻认为,这无疑是变相赋予各党党魁更大的权力,导致议员受制于党魁。
“即便是为了维护真理、正义或为民意发声,议员也不敢违反党领导意愿,以避免自己被党开除。议员最终沦为党领袖的应声虫,这显然是违背了民主原则。”
为此,他今日在面子书继续就反跳槽法与罢免法发表看法,并谈到,在草拟中的反跳槽法下,对“跳槽”的定义所带来的争议。
“那么,要如何在遏制跳槽文化的同时,又不会伤害宪法中的结社自由呢?其实很简单,我们就把对付青蛙的权力交给选民,而不是交给政党。”
张盛闻认为,议员是选民选出来的,就应当向选民负责。
在较早前,张盛闻发文称,为了落实反跳槽法而修改联邦宪法第10条款,将产生“未审先判”的局面,把所有人民代议士一律视为潜在的政治青蛙,无论他们是否有跳槽的意愿 ,均剥夺他们的结社自由。
他之前也认为,相较于反跳槽法,在维护民主兼顾宪赋结社自由的立场上,议员罢免法更为妥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