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槟州总警长拿督苏海利指出,为了避免被其他政党投诉,指某候选人在沿街拜票时突然发表演说,因此,警方鼓励候选人即使只是沿街拜票,也能提前申请准证。
他今日在槟州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受到媒体询问时,这么回应。
他解释,在大选期间,候选人原本沿街拜票并不需申请准证。
“但若候选人突然停下发表政治演说,那就涉及讲座会形式,这就需要向警方申请准证。”
他说,为了避免大选期间,候选人在发表政治演说时,被其他政党投诉,他鼓励候选人在沿街拜票前,先申请准证。
“只要所有竞选活动都有申请准证,就不成课题了。”
霹雳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尤斯里是昨日发文告,指在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24B(3)条文下,警方赋予发出准证的权力,因此候选人或代理人在竞选期,进行沿街拜访活动前,需先获得警区主任发出准证。
他指出,竞选期间,在候选人取得警区主任准证,有关候选人或代理人才可以公开见公众,或者举行公开集会、公开进行表演、公开进行娱乐活动,或公开致词及演讲。
对此,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昨日也回应,指其已上阵竞选了5届,从未听过类似以上要求,并直斥警方这种做法“荒谬”!
他说,在过去的大选,只有政治集会和大型讲座会才需要申请警方的准证,而一般上候选人都会一次性申请,将竞选期的政治集会和政治讲座时间表提呈给警方,而一般上警方都会批准。
他强调,警方做出此决定会对候选人带来麻烦,影响竞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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