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以声浪表决,三读通过《2023年职工会(修正)法案》。
人力资源部长西华古玛指出,只要雇员和雇主在服务合同(contract of service)中受雇佣,即可成立职工会,惟电召车业者所签署的劳务合同(Contract for service)不符合《1959年职工会法令》下的“雇员”定义,因此无法成立,亦不能参与职工会。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为《2023年职工会(修正)法案》进行总结时表示,修订这项法令后,雇员在参与和成立职工会上拥有更大的自由,以符合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下的规定。
他预计,职工会的会员人数尔后将增加10万人,而职工会的数量料将增至800个。
此外,他也说,截至今年6月,政府部门共有163个职工会,会员人数为53万1436人;而私人界则有496个职工会,共有34万948名会员。
他放眼,在政府修正这项法令后,可鼓励私人界的雇员成立或加入职工会,而人资部亦制定了计划,增加公共和私人界的职工会和会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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