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0日讯) 彭亨州警方针对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沙努西在柏朗埃州议席补选期间发表的言论,已向沙努西录取口供。
彭亨州总警长拿督斯里耶哈雅奥玛指出,沙努西是于本月7日到文冬的文积警局接受警方录供。
“我们已向5个人录供,案件调查正在进行中,过后警方会将调查报告交给副警检察司。”
他今日出席彭亨州警察总部常月集会后,向《马新社》如是指出。
他说,警方是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第4条文、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及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4A条文,对沙努西展开调查。
据了解,警方接获两宗有关沙努西在9月22日柏朗埃补选期间在政治讲座上发表的言论的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