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表示,他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提交至内政部的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特赦圣旨中的一项附录表示不知情,且并未进行检阅。
他今日在内政部召开的记者会上表示,自己并非特赦委员会成员,并未见过元首所发布的相关文告。
“我没有关于这份附录的资讯,我将根据我所知道的情况来检阅和回复。”
“我不是(联邦直辖区)赦免委员会的成员,所以我也不知情。”
他表明,自己确实收到了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的来函,但他未详细说明信函内容。
“(纳吉)在法庭上提到的,就是有关来函的内容。”
“是的,我收到了他代表律师沙菲宜的来函,我将针对我们所知的一切做出相应的回应。”
4月1日,纳吉向吉隆坡高庭入禀高庭,就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特赦圣旨中的一项附录,即允许其居家拘留服完剩馀的6年刑期,提出司法检讨准令的申请。
根据纳吉的入禀书,他要求法庭指示所有或案件答辩人遵循第16任国家元首的谕令,立即将他从加影监狱转移至其住所服刑。
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早前也披露,将会有一名“关键证人”入禀宣誓书,支持纳吉寻求以居家拘留的方式服完剩馀的6年刑期。
若特赦圣旨的确存有这一项附录,这意味著纳吉将以居家拘留方式服完剩馀的6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