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巫青团长拿督阿克玛早前发表质疑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获得特赦的言论,引来公正党青年团长阿当阿里的不满,称阿克玛言论具有误导性并促其撤回言论。
阿当阿里今日发文告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42条文,国家元首拥有赦免、缓刑的权利,而时任国家元首也在2018年根据特赦局的建议,通过合法正当的程序赦免安华,全程符合宪法规定。
他说,尤其上诉庭在2021年也已经驳回针对安华获得全面特赦的诉讼,明确裁定了安华获得特赦程序合法且不违宪。
“因此阿克玛在安华获得特赦课题发出质疑言论不仅仓促,同时还缺乏事实依据,歪曲了民众早已知晓的事实。”
他指出,特赦并非是基于政治压力而草率做出的决定,而是受到法律和宪法机制严格保障的结果,当时希盟政府在处理此事时,亦同样遵循了这项机制。
同时,阿当阿里也反问阿克玛,是否选择对昌明政府如今的治理方式视而不见。
他说,纳吉是在前首相敦马哈迪任相期间被定罪,并在2022年前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执政期间被判入狱,所有过程均依法进行。
“纳吉夫妇如今仍有机会通过法律程序为自己辩护,这所有过程安华政府并未进行干预,但却要如今的政府持续受到来自各方的攻击。”
有鉴于此,阿当阿里也促请阿克玛撤回不当言论,以免损害民众对国家机构的信任,同时该言论也或将被视为不尊重国家制度和最高法律。
“宪法是国家的支柱,包括阿克玛在内的各方都应成为遵循宪法原则的榜样,因为并非一切都与个人政治或某个政党的需求有关。”
随著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入禀法庭以争取居家服刑,总检察署称,包括纳吉在内的任何囚犯,必须遵循现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与渠道,向由陛下为首的特赦委员会申请居家服刑,因为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已经谕令,任何联邦直辖区内的特赦申请,皆需经由以陛下为首的特赦委员会审核。
在此之前,现年71岁的纳吉于2022年8月23日,因被判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则在今年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罚获得减半,即监禁12年减至6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这也意味著纳吉最快可在2028年8月23日出狱。
惟纳吉在4月1日入禀高庭,就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特赦圣旨中的一项附录,即允许其居家拘留服完剩馀的6年刑期,提出司法检讨。
若特赦令的确存有这一项附录,这意味著纳吉将以居家拘留方式服完剩馀的6年刑期。
不过,高庭在7月驳回纳吉争取居家服刑的司法审核准令申请。
纳吉随后向上诉庭入禀上诉,法庭择定于明年1月6日,聆审纳吉就居家服刑特赦令附录提出的上诉。
纳吉的长子莫哈末尼查突然入禀宣誓书,声称彭亨苏丹阿都拉曾告知,的确存在一份允许纳吉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其剩馀6年刑期的特赦令附录。
较早前,阿克玛也对总检察署说明的纳吉特赦方式提出质疑,并质问总检察长,当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获得时任国家元首赦免时,该局是否也曾把其申请提交给特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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