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高庭裁定,前金马警区主任诺德汉越权行事,施加条件禁止大马律师公会在2022年举行“正义之行”集会。
高庭司法专员颜德壮表示,诺德汉于2022年6月15日越权行事,利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15条文禁止律师公会举办集会。
颜德壮裁定,诺德汉及其余5人需向律师公会支付1令吉的名义损害赔偿金。
颜德壮认为,不应支付特殊损害赔偿金,并提出向律师公会支付1令吉的赔偿金,而这亦获得高级联邦律师莫哈末赛义非哈欣的同意。
“我感谢双方律师同意向第一原告(律师公会)支付1令吉的象征性赔偿。起诉状中的其他请求均被驳回。最后,基于这是一宗公共利益的案件,原告仅部分胜诉,因此不应谕令支付任何费用。”
颜德壮亦裁定,诺德汉在2022年6月17日采取行动阻止游行是越权。
“根据第15条文,警区主任可对集会施加条件,但不能完全禁止,因为这与修订该法令的宗旨相悖。除其他事项外,修正案亦取消了对街头集会的禁令。现在允许进行街头集会,但要遵守合理的条件。”
他指出,尽管《2012年和平机会法令》第12(3)条文要求警区主任考虑利益相关方的意见,惟诺德汉应施加限制或条件,而非完全禁止游行。
他表示,由于原告获允许在停车场举行集会和发表演讲,并向首相代表提交备忘录,他们实际上已经达成举办这场集会的目标。
“不应判特殊损害赔偿金,因为这些费用已在集会上发挥作用。因此,法庭应只判处象征性赔偿。”
同时,莫哈末赛义非哈欣表示,他将寻求当事人意见,决定是否就这项判决提出上诉。
2022年11月,律师公会时任主席谢依琳、副主席莫哈末依兹里、秘书阿南德和财政慕希达,控诉政府违反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的规定,并施加非法条件以阻止律师公会举办游行。
他们将诺德汉,警员努祖兰、内政部和政府列为答辩人。
律师公会之所以举办这场游行,旨在抗议反贪污委员会公开宣布,对在SRC案件中将前首相纳吉定罪的上诉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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