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高庭今天批准暂缓执行陆税收局向吉打前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慕克里兹发出的附加估税通知,直到其入禀的司法检讨申请结果出炉。
慕克里兹入禀司法检讨申请,以否决税收局向他发出2017年至2019年涉及超过500万令吉附加估税通知的行动。
法官拿督阿玛吉星在聆听慕克里的代表律师尼扎慕丁,以及代表第一答辩人内陆税收局总监的莫哈末哈里斯联邦高级律师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定。
代表第二答辩人首相兼财长拿督斯里安华及第三答辩人大马政府的联邦律师黄伟利(音译)也有出席审讯。
较早前,莫哈末哈里斯在陈词时说,税收局反对这项申请,理由是若暂缓执行申请获得批准,将导致纳税人无需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3条款缴税。
然而,尼扎慕丁说,所得税法令并没任何条文阻止法庭批准一项暂缓执行申请。
慕克里兹在于去年12月20日入禀司法审核申请,指税收局对他发出的500万令吉税务评估,是因为安华和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的长期不和所造成;高庭在今年1月2日发出司法检讨准令予慕克里兹。
他也寻求法庭撤销税收局发出2017年至2019年总额502万707令吉18仙附加估税通知的决定,理由是该局的行动违法及不合理。
慕克里兹也是斗士党主席,他也要求法庭宣判税收局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2)条文对他施加罚款,是无效及越权的决定。
慕克里兹也要求法庭裁定安华滥权,导致税收局发出附加估税通知,并滥权促使税收局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4(1)条文发出生效通知。
他也寻求暂缓执行附加估税通知及生效通知,直到司法审核结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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