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7日讯)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失信洗钱上诉案,上诉庭今日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宣布于本月24日进行案件管理,以择定宣判日期。
由法官拿督阿末再迪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于今日听取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的陈词。另2名承审法官是拿督哈芝阿兹曼和拿督诺琳。
赛沙迪的代表律师为拿督莫哈末尤索夫和拿督郑宝德;控方律师则为旺沙哈鲁丁和法拉伊兹林。
在今日的审讯中,阿末再迪说,法庭择定在本月24日进行案件管理,以择定宣判日期。
“我们感谢各方的陈词,但我们需要时间考虑决定。目前,我们将择定日期进行案件管理。”
若上诉庭批准上诉,赛沙迪将被无罪释放,但控方仍可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若上诉被驳回,赛沙迪还可向联邦法院提出最终上诉。
高庭于2023年11月9日裁决,赛沙迪所面对的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控状罪名成立,被判入狱7年、鞭笞2下及罚款1000万令吉。
尽管如此,法官拿督阿兹哈批准赛沙迪在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期间,暂缓执行刑罚。
根据控状,受托保管100万令吉资金的时任土青团长赛沙迪与拉菲克串谋失信这笔款项。
赛沙迪也面对一项控状,指他于2018年4月8日至21日之间,滥用12万令吉选举献金。
2项洗黑钱控状指出,被告分别于6月16日和19日在新山的一家银行,将2笔源自非法活动的5万令吉,由他所持有的马来亚银行回教银行户头,转移至他所持有的土著信托基金账户。
赛沙迪在去年12月提出18个上诉理据,要求上诉庭撤销高庭宣判他4项失信、挪用资金和洗黑钱控状罪名成立的裁决,以及入狱7年、鞭笞两下,以及罚款1000万令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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