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将在6月11日获悉,其有关撤销3项涉及SRC国际有限公司,总额达2700万令吉的洗钱指控申请是否成功。
据《马来邮报》报道,主控官阿斯洛夫副检察司告知高庭,控方正要求延长时间,以决定是否接受纳吉的呈请,并定下上述日期。
今日是此案案件管理程序,以了解纳吉于2023年8月向总检察署,提交撤控申请的最新进展。
阿斯洛夫指出,控方要求延长对纳吉撤控申请的决定时间,惟纳吉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则要求,法庭应考虑给予“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裁决。
“鉴于这份呈请已快2年,我正式请求法官给予释放但不等同无罪裁决,此事拖得太久了,我觉得这是最合适的处理方式,亦能减轻各方的压力。”
阿斯洛夫则回应称,他未接获任何有关纳吉申请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的指示,因此交由法庭自行裁定。
法官则批准控方的延期要求,并指示总检察署在6月11日向法庭汇报呈请结果。
纳吉于2019年2月3日被控三项洗钱罪名,指他于2014年7月8日在拉惹朱兰路的大马银行集团大厦,通过他的“AmPrivate Banking”户头,接收270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
他因抵触《反洗钱、反恐融资与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5年监禁、500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纳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罪名是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
他于2022年9月2日向国家元首提出特赦申请。赦免局在2024年1月29日决定,将其刑期从12年减半至6年,罚款由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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