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配合即将到来的国庆月,政府通过国家新闻局推出《尊重国家象征》指南,重申国旗的正确使用规范,并强调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将国旗用于制作衣物,或随意改动国旗形状和用途。
该指南明确禁止国旗被剪裁成衣物、桌布、雨伞或窗帘等物品,也不得用旗帜包裹物品作为装饰、或将国旗作为垫物。
不过,若只采用国旗的颜色元素,即红、白、蓝、黄于图案设计上述物品,则并未触犯规定。
同时,民众也不能把已褪色、破损或撕裂的国旗随意丢进垃圾桶,须在非公开场所以焚烧方式妥善处理、不得让国旗拖拽在地、不得用国旗擦手,亦不可在升旗仪式和演奏国歌时交谈。
另外,在车上安装国旗时,民众也受促注意安装位置和方式,且不得安装在车尾,以免影响驾驶视线或危及道路安全。
通讯部(策略及创意产业)副秘书长聂卡玛鲁扎曼今日出席“敬仰国家象征:全民的责任”特别论坛上致辞也强调,国家象征是国家尊严和主权的基石,并呼吁国人必须以充分的尊重和责任共同守护国家象征。
他说,根据1963年徽章及名字(防范不当使用)法令,任何未经授权擅用国旗图样作为商业用途、广告或展示者,一旦被定罪,可被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他指出,国家象征如国旗、国徽和国歌,不仅仅是国家的标志,更反映了身分认同以及人民对这片土地的热爱。
“所以我必须提醒大家,大马作为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在维护敏感性上至关重要,尤其是在使用国旗和国家象征方面。”
“无论是媒体或是个人,都存在著许多滥用这些象征的案例,因此我们也希望让人民意识到,维护和尊重国家象征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基于此,他强调,无论是在文字创作、图像设计、社交媒体发言、亦或是日常言论当中,所有涉及国家象征的表达都应该以崇高和尊重的态度对待。
同时,他也呼吁新闻从业者,应更为谨慎地处理涉及国家象征的报导和视觉内容。
“媒体的内容往往是国际社会认识我过的第一印象,因此从新闻、专题、影像、到语音材料都应该展现出大马和平、稳定和文明的形象。”
另一方面,敦拉萨广播及新闻学院(IPPTAR)主任罗斯兰强调,新闻从业者扮演著关键角色,因此必须以充分尊重和意识来维护和传达国家象征的意义与价值。
他也促请新闻从业者,必须确保避免再次发生错误展示国旗事件,从而不会为自身和国家因此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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