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国盟党鞭拿督斯里达基尤丁呼吁政府,检讨曾在1988年修改的联邦宪法第121条文,以恢复司法体系作为政府平权单位的职权。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司法独立是成熟民主的象征,因此人民有权享有一个公正、严明和独立的司法体系,并相信当前的裁决将影响人民往后数十年对司法体系的信心。
“司法机构应该受到保护,以及免受任何形式的干扰。”
同时,他也呼吁各界,应赋予司法委任委员会(JAC)充分自主权,使其在不受政治干预下履行职责,并确保根据资历、清廉和功绩决定人选,而非关系或政治倾向。
1988年以前,联邦宪法121条文阐明,司法权属于马来亚高等法院,以及沙巴和砂拉越高等法院;然而在前首相敦马哈迪的第一个任相期间修宪,移除了其中直接赋予高等法庭司法权的表述,改为高等法庭与其它下级法庭“拥有联邦法律所授予的司法权限与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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