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8日讯)正服刑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准出席,有关其居家服刑御旨附录的司法检讨案。
以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哈斯娜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作出了上述裁决,允准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提出的有关申请。
其馀两位联邦法官则是拿督扎巴丽雅与拿督哈尼帕。
代表总检察署出庭的联邦律师艾恩娜并未提出反对。
现年71岁的前首相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于2022年8月23日获判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在2024年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罚减半,即监禁12年减至6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这也意味著纳吉最快可在2028年8月23日出狱。
同年4月1日,纳吉入禀高庭申请司法审核,声称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下达特赦令时,还允准其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余的6年刑期。
他寻求法庭谕令政府等七造,说明这份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御旨附录究竟存在与否,同时要求政府让他以居家方式服刑。
高庭于同年7月驳回了纳吉的准令申请,但上诉庭在今年1月裁定,批准纳吉的上诉申请,谕令吉隆坡高庭需聆讯有关司法审核。
然而,联邦法院于4月28日批准总检察署提出上诉,并择定7月1日与2日聆审有关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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