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雪兰莪苏丹沙拉夫丁殿下谕令,伊斯兰姐妹组织(SIS)停止在其名称及出版物中使用“伊斯兰”一词,以避免穆斯林混淆。
殿下今日通过雪州皇室面子书发文告,表达对联邦法院有关伊斯兰姐妹组织的最新裁决感到失望与遗憾,尤其是2014年7月31日颁布的伊斯兰裁决(Fatwa)仅适用于个人,不适用于该组织或机构的部分判决。
沙拉夫丁殿下表示,认同雪州伊斯兰教理事会发表的文告内容,并强调,伊教姐妹组织在组织名称和出版物中滥用“伊斯兰”一词,可能会对穆斯林社会造成混淆。
“针对联邦法院的最新裁决,作为雪州伊斯兰宗教最高领袖,殿下促请伊教姐妹组织停止在该公司所属的任何平台出版物上,使用‘Sisters in Islam’这一名称,以避免‘伊斯兰’一词被随意滥用,以谋取公司利益与私利。”
伊斯兰姐妹组织(SIS)和其联合创办人再娜今日在联邦法院上诉得直,成功撤销雪兰莪伊斯兰教理事会于2014年做出标签该组织为“异端”的伊斯兰裁决(fatwa)。
以首席大法官东姑麦蒙为首的法院四司,今日以3对1的多数裁决,撤销上述应用于公司和机构的伊斯兰裁决。
东姑麦蒙在发表多数裁决时说,判定宪法仅赋予宗教当局管辖信奉伊斯兰的个人,而非如公司般的法人实体。
据悉,雪兰莪伊教理事会是于2014年7月在宪报上颁布伊斯兰裁决,指伊斯兰姐妹组织宣扬宗教自由主义及多元主义,背离了伊斯兰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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