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表示,内政部尊重并将认真研究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违宪的判决,并考虑修订相关法令条文,以确保其符合宪法精神,并与联邦法院的裁决一致。
他是针对联邦法院今日裁定,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违宪,即不得将集会主办方在未提前五日向警方提交集会通知视为刑事犯罪一事,发文告作出上述回应。
暂停援引相关条文的诉讼
他提到,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作为昌明政府改革议程的主要推动者,已宣布内阁决定将暂停援引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提起诉讼,以作为推动全面改革集会法律的初步措施。
“昌明政府将继续在保障个人自由和维护公共秩序及安全之间取得平衡。昌明政府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宪法赋予人民的每项权利,都能在和平、有序和负责任的环境中得以行使。”
提呈和平集会法第11条文修订
他指出,为了落实这项承诺,内政部也将在即将召开的国会中,提呈修订和平集会法令第11条文。
“昌明政府始终恪守民主原则与宪法至上的精神,并确保人民的和平集会权利获得持续保障。”
他举例,自2023年以来,马来西亚已举行超过1万场集会,其中98%在无任何限制的情况下顺利进行;2024年,在超过7000场集会中,这一比例更增至99%。
“这显示出马来西亚人民在以和平及负责任的方式,在行使集会权利方面愈发成熟。”
联邦法院今日裁定,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违宪,即不得将集会主办方在未提前五日向警方提交集会通知视为刑事犯罪。
大马民主联合阵线(MUDA)前总秘书阿米尔于2022年被控未提前5天通知警方,在吉隆坡国企十合购物中心(SOGO)外组织抗议活动,被控违反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
随后,阿米尔针对第9(5)条文提出违宪挑战,高庭则将宪法问题提交至联邦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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