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都拉曼在获得延长6个月任期后,于今日达到法官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卸任退休。
来自砂拉越的阿都拉曼为马来西亚司法体系服务41年,其中包括在高庭、上诉庭和联邦法院的17年法官生涯。
阿都拉曼逾1月25日年满66岁,达到法官法定退休年龄,但获得国家元首御准延长6个月任期,其任期已于7月24日届满。
据《马来邮报》报道,阿都拉曼曾处理多起备受瞩目的案件,包括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的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等。
41年司法生涯
阿都拉曼出生于砂拉越诗巫,毕业于马来亚大学法律系,并于1983年12月加入司法和法律领域。
他曾在砂拉越、彭亨、吉兰丹和吉隆坡担任副检察司,也曾任职砂拉越总检察署高级联邦律师,以及在沙巴亚庇和砂拉越美里担任地庭法官。
此外,他也曾担任彭亨州法律顾问,以及皇家关税局法律部总监。
阿都拉曼于2008年9月被任命为高庭司法专员,2010年8月9日升任为高庭法官,曾在亚庇、莎阿南和新山高庭任职。
2014年9月12日,阿都拉曼升任上诉庭法官,并于2019年8月8日升任联邦法院法官,任职3年5个月后,晋升为东马大法官。
知名裁决
阿都拉曼最广为人知的判决之一,是在纳吉挑战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罪成裁决中,他是唯一持不同意见的法官。
由阿都拉曼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于2023年1月19日审理纳吉要求推翻定罪成裁决,以及要求重审的申请。
同年3月31日,联邦法院五司以4比1驳回纳吉的上诉请求,阿都拉曼是唯一认为纳吉没有获得公平审讯,应在SRC案中无罪释放的法官。
2024年2月9日,联邦法院九司以8比1多数票,裁定《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的16项条文违宪案中,阿都拉曼再次是成为唯一持不同意见的法官,理由是制定刑法的权力应归属国会。
此外,阿都拉曼也是一名才华横溢的艺术家,并创作有多福作品,包括《旧法庭钟楼》和《古晋法庭大楼的亮眼外观》等。
接任东马大法官者
7月17日,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办公室发文告宣布,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兹莎娜瓦维将接替阿都拉曼,担任东马大法官。
文告指出,国家元首在听取首相建议并在统治者会议磋商后,也御准上诉庭法官拿督旺阿末法立担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以及联邦法院法官拿督阿布巴卡贾依斯担任上诉庭主席。
文告称,授予委任状仪式及向国家元首宣誓就职、效忠仪式将于7月28日在国家王宫举行。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职务目前由西马大法官丹斯里哈丝娜暂代,而上诉庭主席职务则由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扎巴丽雅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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