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附旨一案,高庭今日裁定,驳回总检察署此前寻求对公众的封口令申请。
高庭法官陆意清今日在听取高级联邦律师三苏博哈山与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陈词之后,作出上述决定。
她指出,政府所建议的封口令定义过于宽泛,并且缺乏必要性。
“我不认为封口令的颁布,能解决对审讯公正性存在的,任何实质和重大的风险;反之若不颁布封口令,我亦不觉得会对审讯的公正性造成实质性的威胁。”
她提到,公众对于此案早就已经议论纷纷了。
现年72岁的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于2022年8月23日获判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在2024年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罚减半,即监禁12年减至6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这意味著纳吉最快可在2028年8月23日出狱。
同年4月1日,纳吉入禀高庭申请司法检讨,声称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下达特赦令时,还允准其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馀的4年刑期。
他寻求法庭谕令政府等七造,说明这份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御旨附录究竟存在与否,同时要求政府让他以居家方式服刑。
高庭于同年7月驳回了纳吉的准令申请,但上诉庭在今年1月裁定,批准纳吉的上诉申请,谕令吉隆坡高庭需审理有关司法审核。
今年8月13日,联邦法院一致驳回总检察署的上诉申请,维持上诉庭批准纳吉针对居家服刑案申请司法检讨的裁决。
这意味著此案将发还高庭重新审理,而高庭则需聆听纳吉的申请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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