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鉴于联邦宪法第48(6)条文已被废除,因此禁止国会议员在辞职后5年内参选的限制失效,因此,班登前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拉菲兹和前斯蒂亚旺沙国会议员聂纳兹米,依然可以上阵全国大选。
联邦宪法第48(6)条文规定,若任何人辞去国会议员,自辞职生效之日起5年内,失去担任国会议员的资格。
选举委员会秘书拿督凯鲁沙里尔告诉《马来西亚前锋报》指出,联邦宪法第48(6)条文已于在2022年制定年反跳槽法令时被废除。
“联邦宪法第48(6)条文已经被废除。它是在2022年修订反跳槽法令时废除。”
另外,前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阿兹哈哈伦说,尽管拉菲兹和聂纳兹米宣布辞去国会议员,但他们近期再次参选完全没有问题。
他表示,反跳槽法令设立在于国会议员或州议员是基于选民授权所代表的政党,因此该法令是为了防止他们在当选国会议员或州议员后,加入其他政党。但如果他们辞职并把委托归还给人民,那么再次参选不构成问题。
阿兹哈哈伦也是前选举委员会主席,他表示,拉菲兹与聂纳兹米可以在任何选举中重新参选,但他认为,目前没有必要在班登和斯蒂亚旺沙选区举行补选。
他指出,目前下议院距离自动解散只剩不到2年时间,届时将举行第16届全国大选。
“第15届全国大选后,下议院首次会议是在2022年12月举行。因此,下议院将在明年12月自动解散,也就是剩不到两年,所以没有必要举行补选。”
不过,他认为,如果国会下议院议长认为有关议席空缺会影响现任政府的多数优势,他有权致函选举委员会,要求举行补选。
“如果议长持有这样的看法,那么他可以致函选委会要求举行补选。不过根据目前政府的议席结构,我认为没有必要,因为距离国会自动解散已不到2年。”
宪法专家拿督旺阿末弗兹也持相同观点。他表示,由于联邦宪法第48(6)条文已被废除。因此,拉菲兹和聂纳兹米在短期内参选不受阻碍。
“由于联邦宪法第48(6)条已被修订(废除),在国会议员自愿辞职的情况下,参加选举不构成限制。”
“拉菲兹与聂纳兹米离开公正党或希盟,转而加入同心党,他们依然不会被禁止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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