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三读通过2026年国家信托基金法案,以确保国家信托基金的管理更加永续、透明和有效,并符合其作为造福后代的长期储备职能。
财政部副部长刘镇东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上述法案提呈二读,在经过14名朝野国会议员辩论后,以声浪表决三读通过这项法案。
刘镇东在提呈2026年国家信托基金法案二读时说,国家信托基金于1988年设立,旨在保留国家部分财富和收入,为后代的利益进行投资。
他表示,经过近40年的发展,国家信托基金于2024年已增至207亿令吉,其中自该基金成立以来,国家石油公司累计注资135亿令吉。
“然而,这段期间的经验显示,国家信托基金作为跨世代储备的初衷,需要有更坚实的法律基础作为支持,包括更稳定的资金来源、更严格的提款纪律,以及更明确的治理和问责机制。”
他指出,新法令的核心原则十分明确,即国家财富必须持续受到保护、实现增长,并确保未来仍可使用。
他说,政府在经过进一步研究后,认为所需的改革已不再仅限于对现有法令作出有限修订,而是需要建立一部全面、完整的全新法律框架。
“因此,本法案建议废除1988年国家信托基金法令(339法令),并以一部新法令取代。”
他说,这项全新的法律框架改革主要围绕4大支柱展开,包括法人化、法定缴款机制、提款纪律和现代化投资授权。
同时,刘镇东为法案辩论环节进行总结时强调,国家信托基金属于储备基金,而非政府开支基金,且政府无意动用基金支付已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开支,无论是行政开支或发展开支。
他说,国家信托基金是为了应对突发需求而设立,并仅限于法令所规定的3个用途,即教育、医疗保健,以及气候变迁缓解和适应。
“新法令也杜绝了部长批准提取大规模资金的空间。”
他指出,新条文也已吸取联邦政府在2021年的新冠疫情期间,从国家信托基金提取50亿令吉所引发的治理和问责争议经验。
“根据1988年国家信托基金法令,当时确实可以作出这样的批准;但根据新法令,今后将不再允许。”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