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卫生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和政府今日撤回针对高庭裁决的上诉,该裁决推翻了将液态尼古丁从管制物品清单中除名的决定。
这也意味著,液态尼古丁依然属于受管制的物品,并没有从毒药清单中除名。
根据本地医药网媒《CodeBlue》报导,总检察署的一名高级联邦律师今日向上诉庭提交撤回上诉通知书。
该通知书表明,第一和第二上诉人(卫生部长和大马政府)决定全面撤回对针对大马烟草管制理事会、马来西亚绿肺协会、以及儿童之声的所有上诉和法律诉讼,且双方均无需承担堂费。
前任卫生部长拿督斯里扎丽哈是于2023年颁布宪报,将电子烟和雾化器使用的液态和凝胶尼古丁,从《1952年毒药法令》的毒药清单中剔除。
今年5月15日,高庭裁定,政府于2023年将用于电子烟的尼古丁液体,从毒药清单除名的决定并不合理,并宣判3个公共卫生组织胜诉。
提出司法检讨申请的三造为大马烟草管制理事会、儿童之声和马来西亚绿肺协会,并把卫生部长和联邦政府列为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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