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前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拿督斯里加米尔被控3项不诚实挪用财物罪,惟被告否认有罪。
他今早在隆市第8地庭听取控状后,向法官罗斯利阿末表示不认罪。
根据三项控状,他被指在担任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期间,以不诚实手段分别将朝圣基金局价值4417万沙特里亚尔(约4294万2074令吉)、2亿5004万1622沙特里亚尔(约2亿8817万2134令吉64仙)及4亿7184万8615沙特里亚尔( 约5亿2919万4561令吉87 仙)资产,脱售给沙地阿拉伯Al-Rawda房地产开发及专案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行为分别于2015年4月3日、2016年12月14日及2017年8月17日,在布城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办公室犯下,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挪用财物),一旦罪名成立,可判处最少6个月最高5年的监禁、鞭笞,并可能面临罚款。
副检察官法拉表示,虽然该指控属于可保释罪行,但法庭在设定保释条件时必须考虑到罪行严重性、涉案金额规模以及案件相关的风险,因此建议以100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释,同时将护照上交法庭保管。
加米尔代表律拿督郑宝德表示,空方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当事人有不出庭风险,而且当事人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因此要求降低保释条件。
“唯一的收入来源是作为前部长和前陆军少将领取的退休金。”
最终,法官允许被告以30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惟其护照须交由法庭保管。
此案将于今年11月5日过堂。
加米尔事后召开记者会表示,他未来会在法庭上为自己进行辩护,借此机会证明自身清白
“真主保佑,法庭将会作出最公正、最好的裁决。”
他披露,自己也被指与朝觐基金局酒店租赁事宜有关,并辩称当时之所以采取提前锁定酒店的策略,是因为住宿是朝觐基金局的核心业务,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当时采取提前锁定酒店的策略,并通过较长期的租赁安排,希望取得更优惠的价格或最有利的房间配套,以降低朝觐的整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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