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一辆马赛地豪华休旅车因电池故障、安全气囊警示异常,甚至车座下方起火而遭车主起诉,马来西亚马赛地公司以起诉人不具起诉资格为由,申请撤销诉讼,惟遭高庭驳回。
高庭司法专员拿汀扎丽塔再丹维持下级法庭的裁决,驳回大马马赛地要求撤销Beyond Natural Group私人有限公司,以及阿鲁娜与哈努拉杰两名个人所提出诉讼的申请。
根据案情,涉案休旅车于2022年6月25日,透过马赛地授权经销商合顺星私人有限公司(Hap Seng Star Sdn Bhd)订购,并于同年10月21日签署租购协议,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
该车辆注册在Beyond Natural Group公司名下,主要由阿鲁娜驾驶,哈努拉杰则偶尔使用该车作为日常及商务交通工具。
然而,起诉人声称,这辆豪华休旅车在原厂保固期内,便接连出现严重的机械及电子系统故障。
其中,车辆于12月8日出现“前座乘客安全气囊已停用”的警示讯息,引发乘客安全疑虑。
同月23日,仪表板再次显示“48V电池,请参阅车主手册”的警示讯息,导致车辆无法启动。
此外,涉案车辆的座椅下方更曾发生起火事故。
起诉人随后入禀法庭,指控大马马赛地违反《1999年消费者保护法令》及《1957年物品销售法令》下的法定保障、违反保固承诺、失实陈述及疏忽,并要求损害赔偿。
阿鲁娜与哈努拉杰亦声称,相关事故令他们承受痛苦、精神压力、心理创伤,因此要求赔偿。
不过,作为马赛地汽车在我国的批发经销商,大马马赛地却以起诉人不具备起诉资格为由,向法庭申请撤销诉讼。
该公司主张,根据租购协议,银行才是涉案车辆的法定拥有人,而Beyond Natural Group仅是租购人。
至于阿鲁娜与哈努拉杰,两人既非购车合约的签约方,也不拥有车辆的合约或所有权,因此无权提出索赔。
然而,扎丽塔在昨日发出的判决理由书中指出,涉案车辆接连出现的故障,是否属于产品本身的潜在缺陷、违反隐含条件或疏忽行为,仍有待透过完整审讯厘清。
“48V电池反复失效、安全气囊警示异常,以及不能忽略的车座下方起火事故,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审讯中传召专家证人作证及进行交叉盘问。”
她强调,透过租购协议购买车辆,并不意味著消费者因此失去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第一答辩人声称,租购融资安排会完全剥夺原告的起诉资格,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扎丽塔指出,实际使用车辆的人士,以及依赖汽车品质保证或相关承诺而购车的消费者,仍享有依法索偿的权利。
她认为,若接受大马马赛地的论点,意味著只有提供融资的银行有权就车辆缺陷提起诉讼,反而真正使用车辆的消费者却无法索赔。
“这将造成消费者法律上令人无法接受的荒谬情况,即对车辆技术缺陷毫无认识的金融机构,反而成为唯一有资格起诉的一方,最终让汽车制造商及批发经销商得以规避产品责任。”
因此,她裁定大马马赛地未能提出充分理由撤销诉讼,并谕令该公司向3名原告支付总额1万4000令吉的讼费。
不过,高庭此次裁决仅涉及起诉人是否具备起诉资格,并未裁定涉案车辆确实存在缺陷,相关索赔仍有待正式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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