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9日讯)槟州秘书拿督斯里法力占解释,为保护解密文件内容,避免遭申请者滥用,通过《资讯自由法》申请解密文件的申请者,必须签署法定宣誓书。
法力占今日在槟州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时表示,这是根据《资讯自由法》规定,申请者在签署法定宣誓书后,才可以获得解密文件。
他强调,基于槟民青团法律及公共投诉局主任卢界燊所申请的峇央珍珠及峇央湾填海计划属解密文件,因此必须签署法定宣誓书。
他指出,卢界燊在本月4日向槟州政府申请查阅填海计划文件,而根据规定14个工作天才能完成批准程序。
他补充,加上2月其中两天为农历新年公假,因此官员在17日才完成批准程序工作,并通知卢界燊到光大进行其他申请程序。
他说,在签署法定宣誓书后,申请者必须缴付费用,再选择以什么方式查阅文件内容。
“申请者可以进入档案室内手抄文件内容,或选择复印档案内容。”
针对媒体质疑申请条规内,并没列明必须签署法定宣誓书事项,拿督斯里法力占承认错误,在过程中官员走漏了眼。
申请费维持原价
拉玛沙米表示,负责《资讯自由法》的委员会,每6个月都会开会,以探讨《资讯自由法》的事项,同时也探讨申请文件价格问题。他说,目前申请费用还是维持原有价格。
对巫统宣传局主任安努亚慕沙指26亿令吉献金刚好足够应付大选,这笔数目一点都不大说法,行动党秘书长兼槟州首长林冠英表示,此举会影响马来西亚的廉正及让我国永远不会达到一个干净的选举。
他也说,前马华总会长丹斯里蔡细历曾说过获得26亿政治献金的部分数目,因此他促马华、民政及国大党等,公布从中获得多少的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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