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掌管槟州房屋事务的行政议员佳日星建议,廉价屋及中廉价屋的屋主,不可转售其屋给他人,只能以原价卖回给州政府。此事目前还在征求槟州法律顾问的意见,并在4月25日讨论是否可行。
他说,本身在上一次的槟州立法议会上曾提议,为了控制廉价屋及中廉价屋的库存,那些已有能力提升自己的廉价屋及中廉价屋的屋主,其单位必须交还给州政府,以分配给其他有需要的人士。
“此举是为了避免一些廉价屋及中廉价屋的屋主,利用其单位作投资用途,或者转售给不符合资格的人士,正如目前的情况。”
他表示,州政府可将这些重新买回来的单位,列入现有的廉价及中廉价屋名单上。不过,此事还卡在法律问题上,必须向州法律顾问谘询意见。
据他了解,有关研究已接近完成,他将在4月25日会见州法律顾问,希望可得到此建议在槟州是否可行的结论。
佳日星今日为峇都丁宜槟榔尔玛斯组屋移交提升两架电梯的批准信,他在记者会上强调,其建议只是涉及廉价屋及中廉价屋,并没有扩展至可负担房屋。
等法律顾问意见
他补充,房屋部长祖莱达最近在国会上提及,将规定只可转售可负担房屋给政府的事宜,目前还在研究如何解决法律上的问题。
询及转售予州政府的屋价是否包含屋主之前支付银行的贷款利息,佳日星指出,屋主必须以原价卖给州政府,但对方在银行贷款方面,州政府或考虑给予充值,这样对屋主也比较公平。
“现在他们可卖给任何人,甚至以更高价格卖给有钱人,这并不是我们要的目的。”
他说,现在还在等待州法律顾问的意见,可以先在州内进行,包括新的或旧的廉价屋及中廉价屋。
此外,佳日星指出,自2013年推行槟州政府80:20基设维修基金以来,共接获217个私人房屋计划的申请,涵盖370项计划,申请款项达3200万令吉。若再加上2008年至今的1亿7400万令吉基设维修基金,总额超过2亿令吉。
他表示,槟榔尔玛斯组屋两架电梯的提升计划于去年12月开始进行,并在今年2月完成,费用接近7万令吉。出席者有峇都蛮州议员古玛列森及峇六拜州议员阿斯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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