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5日讯)槟州旅游、艺术、文化与遗产事务行政议员杨顺兴指出,根据法律诠释,槟州政府并无拒绝跟随中央政府落实有条件行管令的决定,而是以有序分阶段执行启动复工。
本身拥有马来亚高等法院律师资格背景的杨顺兴今日发文告说,依照宪法,中央政府和州政府都赋予权力,对与“公共卫生”及“疾病预防”有关的事项做决策。
“同时,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中也阐明,地方执法有权封锁任何公共空间(第65条文);封锁街道(第67条文);传染病预防疾(第73条文(b)(iii));一旦确认感染源,地方执法单位有权封锁所涉学校或私人商业单位(Section 73(b)(v))。”
他补充,槟州政府没有拒绝联邦法律,只是按照州内自身情况,分阶段式地落实有条件行管令。这样的决策,并没有违反联邦宪法第81条文。
另一方面,他说,目前新冠肺炎疫情有待观察,国内医学权威也已证实应分阶段式复工。
他指出,我国数位医学界权威,包括马大病毒学家拿督林世杰教授、博特拉大学流行病学家玛丽娜博士等,都认为应逐步放宽行动管制令,让各企业准备充足后才恢复经济活动,以免疫情再次爆发。
因此,杨顺兴说,无论从法律还是医学角度来看,槟首长曹观友的决定都是正确的。
“国际贸易及工业部高级部长拿督斯里阿兹敏阿里周一记者会上,对不愿跟随中央政府有条件行管令的州属提出警告,并称将提出起诉。对此,曹观友今日回应,槟州以人民安危为优先,无惧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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