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10日讯)瓜拉吉底一家棕油提炼厂再次被揭发非法排污,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沟渠。该厂在认罪后,被华玲地庭判处罚款3万令吉。
根据控状,该工厂于2024年8月21日早上10时15分至中午12时30分期间,将污水排入沟渠,经检测发现水质污染超标,违反1974年《环境质素法令》第16(2)条文。
值得关注的是,这已并非该工厂首次触法。根据纪录,该厂早在2023年5月31日因相同罪行首次被控上华玲地庭,当时仅被罚款6000令吉,未料仅隔一年多即再犯相同罪行。
案件主控官在庭上强调,被告屡犯不改,明显缺乏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要求法庭加重刑罚,以儆效尤。
法官娜兹华在聆听陈词后,最终裁定对被告判处3万令吉罚款,警告业者勿再心存侥幸。
根据相关条文,任何人在此条款下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少于2万5000令吉、最高可达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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