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7日讯)面对林冠英诽谤案50万令吉赔偿裁决,民政党发起援助署理主席胡栋强的筹款行动,目前已顺利凑齐所需款项,并获法院批准暂缓执行申请,胡栋强暂时无需公开道歉。
民政党今日透过面子书发布消息指出,筹款行动自启动以来,获得党内同志与社会各界积极响应,目前已成功筹得20万令吉,同时亦获多位热心人士愿意暂时垫付额外30万令吉,使总额达至50万令吉,以协助胡栋强缴付赔偿金,并持续推进上诉程序。
“我们衷心感谢每一位支持者的信任与相挺,虽然目前已有足额垫款,我们仍将持续筹款行动,以便妥善偿还垫付的款项。”
同时,法庭已批准胡栋强提出的暂缓执行申请,意味著在上诉期间,他暂不需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该起诽谤案由行动党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提控,涉及胡栋强与《中国报》的报导内容。根据判决,胡栋强需支付40万令吉赔偿金、10万令吉诉讼费及自提告日起每年5%利息,并须在《中国报》报纸与网站刊登无条件道歉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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