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16日讯)警方已接获有一名乐龄男子把小狗绑在摩哆拖拉的投报,将援引《刑事法典》第428条文(杀害或残害动物)开档调查。
瓜拉姆拉警区主任汉严说,警方已展开调查,若罪名成立,涉案者最高可被判监禁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也会寻求兽医局的狗儿受伤调查报告书。”
上述事件发生于周日(15日)下午约5时,地点位于双溪大年公主城路段。
根据社交媒体广传的影片显示,一名年长的锡克族男子骑乘摩哆,竟将一只小雌狗用绳索绑在车尾拖行,狗儿四肢严重擦伤出血,沿途留下大片血迹,画面怵目惊心。
所幸,一名路过的巫裔男子见状当场喝止,怒吼该名男子停下来,直言其行为“残忍至极、几乎要把狗拖死了”,并严正谴责他,但该名乐龄男子竟毫无悔意,停车后反过来怒骂对方为“坏蛋”,引发在场群众更加愤慨,巫裔男子立即回呛:“你才是坏蛋!”
另外,有网民今日发贴文指出,她是于昨日下午浏览面子书时看见相关视频,画面不忍卒睹,她感到震惊与不安,决定挺身而出,向警方报案。
该名居住在斑鸠湾城镇的她将报案书上载至面子书。
她希望有更多人能勇敢站出来,为那些不会说话、无法求助的毛孩讨回公道,呼吁大家一起努力,遏止一切对动物的残忍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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