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9日讯)吉打警方今日依法销毁1408台总值约160万令吉的比特币(Bitcoin)挖矿机,这批充公设备涉及州内34宗非法加密货币挖矿案件,在完成司法程序及取得法庭庭令后,正式进行销毁。
吉打总警长拿督阿兹里表示,此次销毁的挖矿机均来自2021年至2026年间侦破的案件,警方依据法庭命令执行有关程序,以确保证物处置过程符合规定,并维持透明及廉正。
他今日在亚罗士打哥打士打警区总部罪案预防、社区及安全组停车场召开记者会时指出,遭销毁的1408台挖矿机中,683台来自瓜拉姆拉警区、324台来自哥打士打警区、279台来自居林警区、77台来自本同警区,以及45台来自铅县警区。
“这批比特币挖矿机在充公时,按当时市价估计总值约160万令吉。”
阿兹里指出,警方调查发现,涉案者皆透过非法接驳电源供电,以逃避缴付电费,借此从事加密货币挖矿活动,这类偷电行为不仅令国家能源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也大幅增加火灾、爆炸、电线短路及影响其他用户供电稳定的风险,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他透露,根据全国估算,非法比特币挖矿衍生的偷电活动,每年造成约7亿令吉损失。
援引多项法令调查
阿兹里表示,警方将继续与国家能源公司、能源委员会及其他执法单位加强合作,全面打击州内非法加密货币挖矿活动。
他指出,警方目前援引《1990年电力供应法令》第37条文,以及《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及第427条文(蓄意破坏)展开调查;一旦罪成,涉案者可面对最高100万令吉罚款及监禁。
他强调,警方对非法比特币挖矿活动绝不妥协,未来将持续强化情报搜集、展开特别执法行动,并严厉对付所有涉案人士。
“非法挖矿不仅损害国家及公用事业公司的利益,也危害公共安全。吉打警方将持续采取执法行动,全面取缔州内非法比特币挖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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