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6日讯)玻璃市市议会宣布,即日起至9月30日,州内所有市议会辖区内的建筑物及商业场所,必须强制悬挂辉煌条纹国旗(Jalur Gemilang),违规者将被开出250令吉罚单,且不享有任何折扣优惠。
玻璃市市议会主席阿芬迪表示,市议会早前已向辖区内建筑物业主及商家发出正式通告,并将在国庆月期间派出执法人员到各地展开巡查及执法。
他指出,执法对象不仅包括没有悬挂国旗的商家或业主,若悬挂方式错误,例如倒挂国旗,或未依规定展示,同样会受到对付。
阿芬迪今日受询时表示,依照规定,从建筑物正面望去,国旗必须悬挂在左侧,州旗则置于右侧;旗帜应以约45度角朝向道路方向展示。
他提醒,业者也必须确保所悬挂的国旗及州旗保持良好状态,不得使用破损、污渍或已褪色的旗帜,以示对国家及州属的尊重。
悬挂国旗列商业执照附加条件
阿芬迪强调,国庆日及马来西亚日悬挂国旗的规定,已列为玻璃市州市议会商业执照的附加条件之一,若商家未遵守有关规定,市议会将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采取执法行动,向违规者开出250令吉罚单。
他指出,市议会早已透过官方社交媒体平台及邮寄方式通知商家相关规定,因此不会以不知情作为豁免理由。
他重申,一旦执法人员发现违规情况,将直接采取执法行动,不会再给予额外宽限或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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