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2日讯)针对加央打石山维拉玛卡里安曼兴都庙遭拆除事件,玻璃市州务大臣阿布巴卡解释,有关庙宇因占用政府土地,在接获土地及矿务局发出的搬迁通知后仍未迁离,当局最终依法采取强制拆除行动。
他强调,州政府并不阻止兴建兴都庙或其他宗教场所,惟任何宗教建筑都必须遵守法律及相关规定,并设于获批准及适当的地点。
阿布巴卡是今日参与2026年第69届国庆月“流动资讯车”活动抵达加央新市镇广场后,在记者会上受询时指出,宗教属于敏感课题,《联邦宪法》在确立伊斯兰教为联邦宗教的同时,也允许其他宗教和平信奉,因此州政府在处理宗教场所问题时,重点并非针对任何特定宗教,而是有关建筑是否合法使用土地。
他表示,政府土地遭占用后兴建宗教场所并非近期才出现的问题,相关情况由来已久,而此次被拆除的兴都庙已接获土地及矿务局搬迁通知,但在期限内仍未迁离,因此当局最终采取执法行动。
“州政府此次是要解决在获准范围以外兴建宗教场所的问题。任何希望兴建宗教场所的委员会或相关单位,都必须直接及坦诚地与州政府协商。”
阿布巴卡表示,这起事件应成为各宗教信徒的借鉴,无论印度人、华人、其他族群或穆斯林,在兴建宗教场所时,都有责任尊重及遵守现有法律。
他提醒,穆斯林兴建宗教场所同样必须选择政府允许的地点,若涉及政府土地,也须依循既定法律程序提出申请,若相关方面没有主动与州政府协商,而宗教场所又涉及未经批准使用政府土地,执法单位最终只能依法采取行动。
“我们可以给予延长处理的期限,但能延长到什么时候?如果期限内仍无法解决,就必须采取行动。”
因此,他促请已接获土地及矿务局通知的宗教场所管理委员会,不要拖延处理,而应尽快与土地及矿务局及相关机构接洽,通过正确法律程序寻求解决方案。
玻州其他地区也有类似问题
阿布巴卡透露,除了加央,玻璃市港口、巴东勿刹及州内其他地区,同样发现涉及宗教场所及政府土地的类似问题。
他促请相关宗教场所管理层尽早与州政府展开讨论,避免问题持续拖延至必须采取执法行动的阶段。
他认为,此事不仅可作为玻璃市的借鉴,其他州属在处理宗教场所选址及建设时也应保持谨慎,尤其涉及政府土地时,更应事先按照法律程序提出申请。
另一方面,针对玻璃市地质遗产区一带部分住宅没有地契的问题,阿布巴卡表示,州政府已关注相关情况,目前正研究如何处理在政府土地上兴建住宅的问题。
“我认为,如果大家好好协商,就不会发生涉及改变及让任何一方蒙受损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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