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日讯)民政党槟州公共投诉局主任黄义恩促请政府进一步检讨,将将电子发票强制实施门槛提高至500万令吉。
他说,政府将电子发票强制实施门槛从100万令吉提高至300万令吉,与民政党早前建议的500万令吉仍有一段距离,但至少反映政府已意识到原有门槛对中小企业造成一定压力,因此该党促请政府进一步检讨,将门槛提高至500万令吉。
他说,民政党早前已促请政府把电子发票门槛提高至500万令吉,而政府随后宣布调高至300万令吉,显示商界对原有政策的担忧并非没有根据。
“300万令吉只是向前走了一步,并不是终点。”
黄义恩今日发文告指出,尽管年营业额介于100万至300万令吉的企业暂时被排除在强制实施范围之外,但年营业额介于300万至500万令吉的企业,仍可能面对系统建置、会计、人力及技术等额外成本。
他说,许多中小企业难以轻易将这些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因此政府有必要进一步评估有关企业落实电子发票的实际负担。
他指出,内陆税收局(LHDN)今年1月已宣布,将MyInvois e-POS扩大至年营业额或销售额最高500万令吉、属于电子发票第四阶段的纳税人,并提供较长的过渡期,这也显示政府已承认这批中小企业在落实电子发票方面需要更多支援。
“既然政府已经把500万令吉作为电子发票实施阶段的重要分界,就应该进一步检讨300万至500万令吉企业的实际负担,而不是仅仅把100万至300万令吉的企业排除在强制范围之外。”
黄义恩说,电子发票本质上是税务申报方式的数码化,并非新增税种,因此政府在推动政策时,不应只著眼于扩大电子化覆盖率,也必须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
他促请财政部继续检讨电子发票政策,将强制实施门槛进一步提高至500万令吉;对于必须落实电子发票的企业,则应提供实际的系统建置及技术支援,并给予足够过渡期,协助企业完成数码转型。
此外,他建议政府继续为面向消费者的B2C小商家保留简化的合并发票机制,以避免商家因技术问题或开票延误而面对不必要的罚款。
“保商家、保就业不能只是口号,政府必须在推动数码化的同时,确保中小企业有足够的时间、资源和能力完成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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