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9日讯)吉打州共发现669座未向地方政府注册的电讯塔,涉及规划及建筑准证、结构安全与监管等问题。州政府估计,若依法处理相关电讯塔并设立替代站点,可为地方政府带来包括抵押金在内的417万令吉潜在收入。
吉打州教育、宗教、通讯及多媒体事务委员会主席拿督莫哈末阿占指出,根据地方政府资料及接获的投诉,这些电讯塔未经一站式机构(OSA)的申请程序,也没有取得有效的规划及建筑准证。
他表示,由于缺乏完整的注册及批准记录,地方政府难以有效监管相关设施,除了造成收入流失,也引起附近居民对电讯塔安全及合法性的疑虑。
“安全问题尤其受到关注,因为这些未向地方政府注册的电讯塔,没有仍然有效的保险记录。”
他是在达鲁阿曼大厦为吉打州地方政府未注册电讯塔执法程序工作坊主持开幕时表示,根据吉打州政府秘书署一站式机构的评估,当局若对相关电讯塔采取拆除等法律行动,并设立新的替代电讯塔站点,预计可为地方政府带来417万令吉潜在收入,包括抵押金。
不过,他强调,电讯塔未向地方政府注册,并不代表所有相关设施都可直接被认定为非法建筑,执法当局必须先厘清个别案件的实际情况。
他解释,未注册可能涉及多种原因,包括地方政府系统缺乏相关记录、无法确认电讯塔业主或营运商身分、批准文件不完整,或现有资料不足以核实其批准状况。
因此,地方政府不能仅因电讯塔已实际建成或存在,就直接采取拆除等执法行动,而须经过完整的核实及文件记录程序。
建议建立跨机构资料共享机制
他指出,个案审查应涵盖发展批准状况、建筑或结构图测批准、土地状况及拥有权、地方政府注册记录,以及电讯塔的结构安全、稳定性与技术条件。
莫哈末阿占表示,电讯塔监管涉及多个单位的职权,单靠地方政府或任何一个部门,都难以全面解决现有问题。
他说,州政府、地方政府、技术机构、土地拥有人、电讯公司及基础设施供应商,必须加强合作,确保相关资料及审批状况能获得有效核实。
为此,他建议建立明确的跨机构协调机制,促进电讯塔资料共享,以协助当局更有系统地处理未注册设施及相关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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