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配合2027年农历新年,槟岛市政厅公布烟花爆竹摊贩的营业安全条件,包括禁止在油站附近等高风险地点售卖烟花,业者也须另外取得警方批准及相关准证,以防范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槟岛市政厅今日发文告指出,2027年农历新年季节性临时摊位执照即日起开放申请,截止日期为今年12月31日;至于季节性烟花销售临时摊位执照,申请截止日期则为11月30日。
根据市政厅规定,一般新春季节性临时摊位获准营业的日期为2027年1月13日至2月20日,而烟花销售摊位的营业期限则为1月13日至2月11日。
市政厅强调,季节性临时摊位执照与烟花销售执照属于不同类别,获准设立临时摊位,并不代表业者可以自动售卖烟花。
任何有意售卖烟花的商贩,必须另外取得警方相关批准及准证,同时遵守警方订下的安全条件。
文告指出,烟花摊贩不得在油站附近,或其他被当局认定为不适合的高风险地点营业,所有烟花销售地点也必须事先获得市政厅批准。
此外,烟花业者必须准备合适的灭火设备,确保烟花储存方式符合安全规定及警方指示,并保持营业场所整洁,不得存放与营业无关的易燃物品。
市政厅也严禁任何人在烟花销售地点吸烟、焚烧物品或试放烟花,以降低发生火灾及其他意外的风险。若业者无法出示警方相关准证,或未遵守警方订下的条件,市政厅有权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撤销相关营业执照。
摊贩禁用保丽龙容器
除了烟花销售安全措施,槟岛市政厅也提醒所有新春季节性摊贩,必须遵守获批准的摊位面积,确保桌椅及其他营业用品均摆放在指定范围内,不得阻碍公众通行。
至于食品摊贩,业者及助手必须持有有效的伤寒疫苗接种证明,避免直接接触食物,并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市政厅也禁止摊贩使用保丽龙容器包装或展示食品。
此外,当局鼓励业者采用无现金交易方式、推广自备购物袋及减少使用一次性塑胶制品,同时必须遵守禁用塑胶吸管的规定。
市政厅强调,外籍人士不得申请上述两类执照,也不得使用相关执照经营生意。
任何未经市政厅批准而擅自营业,或违反执照条件的商贩,都可能面对执法行动,包括被撤销营业执照。
有意申请的商贩,可透过槟岛市政厅线上执照申请平台(https://ulesen.mbpp.gov.my/)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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