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7日讯)亚逸布爹州议员林冠英说,槟州统一收入账户储备金截至今年10月底及11月初约达6亿1600万令吉,较两年前有所增加,因此,州政府在财政储备增加的情况下,没有必要调涨地税数千倍,反而应重新检讨新的地税率,确保调整幅度合理。
他指出,地税并非不能调涨,但州政府应考量人民的负担能力,在重新检讨征收制度期间,暂缓落实新地税政策,并制定更合理的调整机制。
“州政府在检讨地税调高幅度之际,应该暂缓落实新地税,同时利用这段期间研究新的地税率制度。地税不是不能增加,但幅度至少必须合理。”
林冠英周六召开记者会时指出,州政府决定将地税调涨政策延至明年底落实,虽然延后执行,但仍未充分回应人民的诉求。
他说,不少选民对地税涨幅感到不满,甚至有人反映,当初投票支持希盟时,并未被告知地税将大幅调涨,更没想到涨幅可能高达数千倍。
“我根本无法回答选民,只能协助他们上诉。”
他透露,单是他接获的地税上诉案件已多达3000宗,目前已处理逾2000宗。
另一方面,林冠英也促请州政府重新检讨非营利机构的地税征收方式,尤其是慈善机构、庙宇及学校等组织,应获得更符合其运作性质的税务安排。
他指出,部分非营利机构将毗邻本身建筑物的土地出租,并以租金作为组织运作经费,州政府若以市价征收地税,将增加这些机构的财务负担。
他说,行动党过去倡议“以地养校”,包括拨地予独中,让校方透过土地收益筹措办学经费,因此州政府在处理非营利机构的地税问题时,也不应忽略这项原则。
林冠英引述州首长在刚结束的州议会口头询问环节中的答复指出,州政府是根据地契所载明的土地用途类别、明文条件及产权类型,决定地税征收额,因此,每幅地段50令吉的象征性地税并非自动适用于所有土地。
不过,他认为,若非营利机构将毗邻本身建筑物的土地出租,以租金维持组织运作,州政府应考虑让相关地段享有每年50令吉的象征性地税。
他也引述首长的答复指出,目前全槟共有8707份地契享有象征性地税率,另有628宗相关上诉案例。
“既然已经有8707份地契享有象征性地税率,为何区区628宗不能获批?”
与会者尚有林冠英特别助理方建明、湖花园社委会主席许森财及跑马园社委会主席马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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