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绒5日讯)摩哆停在汽车停车位也违法!曼绒市议会交通执法组昨日在实兆远市区展开巡查行动,发现3辆摩哆停放在汽车停车格内,当场向车主发出3张警告通知。
曼绒市议会发表文告指出,市议会交通执法员于本月4日(周日)中午12时起,在实兆远市中心一带的汽车停车场展开巡逻及监督。
文告说,执法人员在巡逻时,发现有3辆摩哆违规停放在专门供汽车使用的停车格内。鉴于此,执法组当场向该3辆摩哆的车主发出即时警告通知。
市议会强调,上述行为已触犯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133法令)第46(1)(d) 条文,即在汽车停车位内停放摩哆。
曼绒市议会借此提醒全体市民,务必严格遵守停车法规,尊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权利,并根据指定的用途正确使用停车格。市民的配合将有助于打造一个更加井然有序且安全的交通环境。
此外,民众若有任何相关投诉或欲提供情报,可透过曼绒市议会官方投诉管道进行反映。
另外,曼绒市议会执照及执法组主任莫哈末沙烈向媒体指出,是项执法主要是教育民众,因此,并没有开出罚单,而是发出警告通知,要求摩哆车主立即移走摩哆,同时提醒他们不要再犯同样错误。
“根据法令,市议会有权对违规摩哆车主开出罚单,相关违规行为可面对最高250令吉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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